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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9-03-23 点击数: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比例

教育学部所有专业复试比例均为150%。

二、招生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不含单独考试、少民计划及士兵计划)

复试

分数线

040101

教育学原理

20

325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14

325

040103

教育史

9

327

040104

比较教育学

13

331

040105

学前教育学

9

331

0401Z1

农村教育

13

327

0401Z2

教师教育

10

333

0401Z4

教育统计、测量与评价

1

337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8

373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不含单独考试、少民计划及士兵计划)

复试

分数线

045101

教育管理(非全日制)

10

327

045115

小学教育

40

346

045118

学前教育

22

339

3.“单独考试”考生

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政治、外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55分。

4.“少民计划”考生

“少民计划”为国家专项计划,按省份计划确定复试名单。考生初试总分须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参加复试,无单科分数要求。

定向省、市、自治区

初试总分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

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加15分

辽宁省、河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

吉林省、重庆市、云南省

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减10分,且不低于248分

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北省、贵州省

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减25分,且不低于248分

其他

248分

5.“士兵计划”考生

“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政治、外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55分。

三、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附件1:复试名单.pdf

四、复试及成绩

1.复试方式及内容

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考试方式为笔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考试方式为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学位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细则详见附件2。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

环节

时间

地点

体检

3月29日8:00-11:00

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

复试说明会

3月29日13:30-14:00

(专硕考生)

田家炳楼

10楼报告厅

3月29日14:30-15:00

(学硕考生)

田家炳楼

10楼报告厅

报到、资格审查

3月29日14:00-15:00

(专硕考生)

田家炳楼

201室 302室

3月29日15:00-16:00

(学硕考生)

田家炳楼

201室 302室

专硕专业课笔试

3月29日15:20-17:00

详细安排复试前公布

学硕专业课笔试

3月30日上午

详细安排复试前公布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综合能力面试

3月30日-3月31日

详细安排复试前公布

*详细安排复试前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

*体检表及体检须知见 附件3: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及体检须知.pdf

六、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按《资格审查承诺书》(附件4:资格审查承诺书.pdf)提交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交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所有材料均须核验原件。除成绩单留存原件外,其他材料均留存复印件(A4尺寸),按人装订,《资格审查承诺书》订在第一页。

如果考生之前打印的准考证已经丢失,可以到研招网再次下载并打印,详见以下通知https://yz.chsi.com.cn/kyzx/kydt/201903/20190301/1768943040.html

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电话:0431-85098033

电邮:xiaojg074@nenu.edu.cn

教育学部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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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9557      电邮:fed@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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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9-03-23 点击数: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比例

教育学部所有专业复试比例均为150%。

二、招生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不含单独考试、少民计划及士兵计划)

复试

分数线

040101

教育学原理

20

325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14

325

040103

教育史

9

327

040104

比较教育学

13

331

040105

学前教育学

9

331

0401Z1

农村教育

13

327

0401Z2

教师教育

10

333

0401Z4

教育统计、测量与评价

1

337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8

373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不含单独考试、少民计划及士兵计划)

复试

分数线

045101

教育管理(非全日制)

10

327

045115

小学教育

40

346

045118

学前教育

22

339

3.“单独考试”考生

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政治、外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55分。

4.“少民计划”考生

“少民计划”为国家专项计划,按省份计划确定复试名单。考生初试总分须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参加复试,无单科分数要求。

定向省、市、自治区

初试总分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

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加15分

辽宁省、河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

吉林省、重庆市、云南省

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减10分,且不低于248分

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北省、贵州省

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减25分,且不低于248分

其他

248分

5.“士兵计划”考生

“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政治、外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55分。

三、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附件1:复试名单.pdf

四、复试及成绩

1.复试方式及内容

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考试方式为笔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考试方式为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学位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细则详见附件2。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

环节

时间

地点

体检

3月29日8:00-11:00

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

复试说明会

3月29日13:30-14:00

(专硕考生)

田家炳楼

10楼报告厅

3月29日14:30-15:00

(学硕考生)

田家炳楼

10楼报告厅

报到、资格审查

3月29日14:00-15:00

(专硕考生)

田家炳楼

201室 302室

3月29日15:00-16:00

(学硕考生)

田家炳楼

201室 302室

专硕专业课笔试

3月29日15:20-17:00

详细安排复试前公布

学硕专业课笔试

3月30日上午

详细安排复试前公布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综合能力面试

3月30日-3月31日

详细安排复试前公布

*详细安排复试前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

*体检表及体检须知见 附件3: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及体检须知.pdf

六、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按《资格审查承诺书》(附件4:资格审查承诺书.pdf)提交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交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所有材料均须核验原件。除成绩单留存原件外,其他材料均留存复印件(A4尺寸),按人装订,《资格审查承诺书》订在第一页。

如果考生之前打印的准考证已经丢失,可以到研招网再次下载并打印,详见以下通知https://yz.chsi.com.cn/kyzx/kydt/201903/20190301/1768943040.html

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电话:0431-85098033

电邮:xiaojg074@nenu.edu.cn

教育学部

2019年3月22日

专题网站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130024)

电话:0431-85099557 电邮:fed@ne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