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和《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学部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教育学部2020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要求,择优选拔。
2.坚持公开原则,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
3.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能力考查。
4.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考核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农村教育 |
1 |
040103 |
教育史 |
—— |
2 |
0401Z4 |
教育统计、测量与评价 |
—— |
1 |
045118 |
学前教育 |
—— |
5 |
120403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 |
2 |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面试。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3.复试内容: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和外语听力口语能力测试(30%)。
五、复试流程
1.填报志愿
申请人务必于2019年10月8日23:00前,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复试通知
2019年10月9日17:00前,在推免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系统中确认,未按时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13日8:00-8:30。
资格审查地点:田家炳楼301室。
资格审查时需携带: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2)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明确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复印件。
4.复试
复试时间:2019年10月13日8:30-17:00。
复试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电子邮箱:0431-85098033;xiaojg074@nenu.edu.cn。
2.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0431-85098162;qinyy849@nenu.edu.cn。
七、其他
本实施细则公布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8日。
教育学部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