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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心理学0402)
适用专业: 基础心理学040201、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40202、应用心理学040203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研究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教育学人才。具体要求是: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能立志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2.掌握系统的心理学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心理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实际工作的专门技术水平;具有使用第一外国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并具有初步撰写外文科研论文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制
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2年,其中生源为跨专业、同等学力的研究生原则上学制要延长半年。
三、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培养以课程学习为主。
2.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每个硕士研究生导师组要有3~5人组成,配合导师,充分发挥其集体培养优势。
3.培养计划要和研究生本人商量后制定,以推进研究生的个性化培养。
4.硕士研究生教学形式应灵活多样,提倡采用研讨班、专题式、启发式、探究式及合作学习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及教育实践等有机结合,加大对研究生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5.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专家(长期或短期)来我院授课,或派出硕士研究生到其他名牌高校或科研院所修读部分课程。提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互相承认学分,联合培养研究生。
6.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的学分不少于16学分。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一)必修课(不少于15学分)
1.公共必修课(7学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90学时 3学分 I学期
基础外国语课 120学时 4学分 I学期
2.专业基础课(8学分,按一级学科开设)
心理发展理论
60学时 3学分 I学期
心理学研究方法 60学时 3学分
I学期
认知神经科学(专业方向必修)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发展与教学 (专业方向必修)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心理教育导论(专业方向必修)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注1:每名硕士研究生至少从以上课程中选择三门课程作为必修课,其中“心理发展理论”与“心理学研究方法”为全院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其它课程为二级学科专业方向课。(是不是应该是心理发展理论和心理学研究方法)对,改过来了
(二)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
1.公共选修课(2~4学分,由研究生院组织开设,任选)
2.专业方向选修课(6-8学分)
基础心理学
注意和记忆研究专题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认知加工中的个体差异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认知理论及其研究方法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元认知与动机心理研究专题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智慧理论及其应用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学习与教学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教师心理学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儿童语言发展研究与应用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心理理论研究进展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问题研究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应用心理学
咨询心理学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营销心理学
40学时 2学分 II学期
(各专业方向交叉选课!)
注2:每名硕士研究生至少从以上课程中选择三门课程作为专业方向选修课,但对本方向的研究生按导师研究方向课开设。应用心理学方向学生可从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方向选修课中选择一门作为选修课。
3.跨院校、跨学科课程(2学分,必选)
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至少要跨院校或跨学科选修一门同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生源为跨专业的研究生可以不选)。要求各系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我院集中授课,或派出硕士研究生到其他名牌高校或科研院所修读部分课程。
(三)必修环节(7学分)
1.学术活动(10次以上) 1学分
2.教学实践 1学分
硕士研究生都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实践活动,为低年级本科生讲授习题、批改作业等。由主讲教师负责对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情况进行考查,考查合格记1学分。
3.文献阅读 1学分
文献阅读以讨论班的形式进行,主要是学生报告,导师组成员现场指导。要阅读的内容必须是与即将要做的论文密切相连的系列内容,由导师组和研究生本人商量后制定。
4.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 4学分
(四)补修课程
生源为同等学力或跨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专业基础课程,即按一级学科开设的课程。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学分。
五、考核要求
学院统一要求所有专业基础课都要指定主要参考书,并进行严格的闭卷考试。
六、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完成各项必修环节,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学位论文是为了培养硕士研究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可以是科研论文、学术综述、调查报告和研究报告等多种形式。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合格后记3学分。我院原则上不要求硕士研究生答辩前应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时间安排在第三学期初,开题报告必须公开进行。开题报告合格后记1学分。
2.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在第四学期末(或以后)进行。硕士研究生答辩应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注3:本方案自2004年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注4:我院课程与教学论方向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另行给出。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0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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