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东师校发字〔2019〕100号)及校学位办《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学部关于2023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教育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见附件1.1。教育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见附件1.2。
请申请人于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17: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xiaojg074@nenu.edu.cn。
注意事项:
1.同时申请学术博导招生资格和教育博导招生资格的申请人,须分别填报申请表。
2.教育博导一级学科填:教育,二级学科填: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或学生发展与教育。
3.社会科学处科研项目和成果清单:无须提交,教育学部将到社科处统一打印。科学技术处科研项目和成果清单:请申请人联系本人所在学院(部)科研秘书打印并提交。兼职博士生导师及新入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清单及佐证材料。
联系人:肖建光
联系电话:85098033、18946793003
Email:xiaojg074@ne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