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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部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2017-06-12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外出期间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教务处相关规定,现制定教育学部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工作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学生外出情况适用于在校期间离开校园的任何的情况,且离校时间超过24小时。

二、请假程序

1.学生向辅导员提出外出由请,填写本科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离校请假登记表》、研究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外出申请请表》和《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安全责任书》,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学生本人一份,学生辅导员留存一份。

2.请超过三天(含三天)假期的应由党委副书记签字批准,超过两周(含两周)的假期应由主管院长签字批准,超过一个月的需报学生处批准审核,学生处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

3.学生外出请假须分别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因参加学术会议外出的学生须提供会议正式通知;

(2)因实习外出的学生须提供学校、学部(或导师)派出实习的证明或实习单位的接收证明;

(3)因求职外出的学生须书面说明求职意向及地点;

(4)因病请假的学生须提供县级以上甲等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假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因事请假须说明具体事由,且最长时间原则不超过一周。

4.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学部学生工作组。

三、教育管理

1.学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外出审批、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的能力。

2.学生辅导员应加强学生外出审核与把关,同时应在学生外出前对其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并在学生外出期间至少每周与其联系一次,掌握学生在外的基本情况。

3.外出学生应树立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到达外出地点后应及时向导师和辅导员报告。学生外出期间应按照预定内容、时间、路线进行,若有变更或需延长外出时间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并征得同意。

4.外出活动结束后,学生应立即返校,并及时向辅导员销假,未能按时销假者,由学部查处。

5.对于擅自离校并恶意隐瞒者,学部有权酌情给予处分。

四、事故处理

1.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外出的,发生事故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导师私自将学生派出、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发生事故的责任由学生导师承担。

2.外出期间,学生发生任何违法乱纪行为,除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外,学校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惩处条例》给予校纪处分。

3.学生外出期间遇到人身、财产伤害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部门报案,寻求帮助,并及时报告导师、辅导员。

4.学部对学生外出期间发生的事故,应立即与学生家长联系,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生处,必要时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教育学部

2015年9月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外出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培养层次


年 级


学 号


导 师


外出事由


本人电话


邮 箱


家庭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外出地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请假时间


外出地点


安全承诺

本人因 (原因)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自 年 月_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人声明,已认真阅读《教育学部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本表所填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已将此次外出事项告知家人,并承诺按时返校销假,如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承担全部后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导师意见

辅导员意见

党委副书记意见

主管院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研究生院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制表:学生处学生教育科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学院名称:教育学部

乙方

学生姓名:

安全责任条款

1.乙方向甲方承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外出至 ,期间一切问题及后果自行负责,若有任何意外发生与甲方及学校无关。

2.其他补充条款:

(1)出现违法乱纪、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和影响学生声誉的事,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不得前往安全措施不利的地方,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3)必须在 年 月 日 点前到学部销假,否则假期后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负,并按校纪处分。

3.安全责任条款在学生假期间有效,若学生未按时销假,安全责任条款有效期至学生销假为止。

甲方负责人

签字(章)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指 纹)

年 月 日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离校请假登记表

姓 名


专 业


联系方式


家庭所在地


离校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联系人

父亲

姓名: 联系方式:

母亲

姓名: 联系方式:

去向及离校原因


离校要求

1.家长清楚离校时间、地点;

2.离校期间保持电话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

3.遇到特殊情况及时联系辅导员和家长;

4.保证个人安全,按时返校;

辅导员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离校请假登记表

姓 名


专 业


联系方式


家庭所在地


离校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联系人

父亲

姓名: 联系方式:

母亲

姓名: 联系方式:

去向及离校原因


离校要求

1.家长清楚离校时间、地点;

2.离校期间保持电话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

3.遇到特殊情况及时联系辅导员和家长;

4.保证个人安全,按时返校;

辅导员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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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部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2017-06-12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外出期间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教务处相关规定,现制定教育学部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工作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学生外出情况适用于在校期间离开校园的任何的情况,且离校时间超过24小时。

二、请假程序

1.学生向辅导员提出外出由请,填写本科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离校请假登记表》、研究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外出申请请表》和《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安全责任书》,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学生本人一份,学生辅导员留存一份。

2.请超过三天(含三天)假期的应由党委副书记签字批准,超过两周(含两周)的假期应由主管院长签字批准,超过一个月的需报学生处批准审核,学生处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

3.学生外出请假须分别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因参加学术会议外出的学生须提供会议正式通知;

(2)因实习外出的学生须提供学校、学部(或导师)派出实习的证明或实习单位的接收证明;

(3)因求职外出的学生须书面说明求职意向及地点;

(4)因病请假的学生须提供县级以上甲等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假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因事请假须说明具体事由,且最长时间原则不超过一周。

4.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学部学生工作组。

三、教育管理

1.学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外出审批、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的能力。

2.学生辅导员应加强学生外出审核与把关,同时应在学生外出前对其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并在学生外出期间至少每周与其联系一次,掌握学生在外的基本情况。

3.外出学生应树立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到达外出地点后应及时向导师和辅导员报告。学生外出期间应按照预定内容、时间、路线进行,若有变更或需延长外出时间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并征得同意。

4.外出活动结束后,学生应立即返校,并及时向辅导员销假,未能按时销假者,由学部查处。

5.对于擅自离校并恶意隐瞒者,学部有权酌情给予处分。

四、事故处理

1.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外出的,发生事故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导师私自将学生派出、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发生事故的责任由学生导师承担。

2.外出期间,学生发生任何违法乱纪行为,除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外,学校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惩处条例》给予校纪处分。

3.学生外出期间遇到人身、财产伤害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部门报案,寻求帮助,并及时报告导师、辅导员。

4.学部对学生外出期间发生的事故,应立即与学生家长联系,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生处,必要时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教育学部

2015年9月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外出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培养层次


年 级


学 号


导 师


外出事由


本人电话


邮 箱


家庭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外出地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请假时间


外出地点


安全承诺

本人因 (原因)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自 年 月_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人声明,已认真阅读《教育学部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本表所填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已将此次外出事项告知家人,并承诺按时返校销假,如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承担全部后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导师意见

辅导员意见

党委副书记意见

主管院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研究生院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制表:学生处学生教育科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学院名称:教育学部

乙方

学生姓名:

安全责任条款

1.乙方向甲方承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外出至 ,期间一切问题及后果自行负责,若有任何意外发生与甲方及学校无关。

2.其他补充条款:

(1)出现违法乱纪、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和影响学生声誉的事,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不得前往安全措施不利的地方,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3)必须在 年 月 日 点前到学部销假,否则假期后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负,并按校纪处分。

3.安全责任条款在学生假期间有效,若学生未按时销假,安全责任条款有效期至学生销假为止。

甲方负责人

签字(章)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指 纹)

年 月 日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离校请假登记表

姓 名


专 业


联系方式


家庭所在地


离校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联系人

父亲

姓名: 联系方式:

母亲

姓名: 联系方式:

去向及离校原因


离校要求

1.家长清楚离校时间、地点;

2.离校期间保持电话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

3.遇到特殊情况及时联系辅导员和家长;

4.保证个人安全,按时返校;

辅导员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离校请假登记表

姓 名


专 业


联系方式


家庭所在地


离校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联系人

父亲

姓名: 联系方式:

母亲

姓名: 联系方式:

去向及离校原因


离校要求

1.家长清楚离校时间、地点;

2.离校期间保持电话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

3.遇到特殊情况及时联系辅导员和家长;

4.保证个人安全,按时返校;

辅导员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专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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