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9-2023)》(东师校发字[2019]95号)和《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专大类招生实施方案》(东师校发字[2020]24号)文件精神,促进教育学类专业内涵建设,保障学生个性化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流对象
1.分流对象为按教育学类大类招生的非定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分流专业为分流时招生大类所涵盖的教育学、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三个专业。
二、分流时间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期末举行大类分流。
三、组织机构
教育学部成立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部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部长、教务秘书、辅导员、各专业负责人、专任教师等组成的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组织制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工作。
四、分流程序
1.新生入学后开展培养方案解读活动,公布“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2.第一学年春季学期期末召开大类分流说明会,学生填写大类分流志愿表,进行资格审查,分流排队,名单公示。
3.完成相关手续工作。
五、各专业分流条件要求和计划人数以及专业分流排队规则
1.各专业分流基于学生自主自愿原则,如果超过各专业计划人数,则按照学分绩点优先原则进行排队。
2.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接收人数的110%。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1年9月18日
教育学部2021级大类专业分流计划表
序号 |
年级 |
大类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名称 |
是否首次分流 |
上一年度分流人数 |
本年度分流计划人数 |
1 |
2021 |
教育学类 |
小学教育 |
否 |
48 |
53 |
2 |
2021 |
教育学类 |
学前教育 |
否 |
6 |
7 |
3 |
2021 |
教育学类 |
教育学 |
否 |
29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