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单位《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流程公布如下:
一、考核形式及平台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考核形式对考生进行“双机位”线上面试考核。选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
“腾讯会议”使用方法见该软件官网。
二、考核环节及内容
1.专业素质考核
考核时长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各专业考核科目见《细则》。专业素质考核的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时长为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20分,综合能力80分。综合能力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围绕研究计划考核申请人的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外语的合格线为不低于12分,综合能力的合格线为不低于48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综合素质考核部分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前准备
1.请已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对照《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考生须知》(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考场规则》(附件3)备妥并调试网络远程考核所需设备、软件和网络,熟悉考核操作流程,了解考核纪律要求。
2.请已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在2021年4月21日17:00前,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考生反馈表》(附件4)和《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并发送至1987676152@qq.com(邮件标题注明考生编号+姓名,文件名称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反馈表或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考核。
3.准备考试用品: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b.nenu.edu.cn/)中下载并打印的《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
四、考核流程
1.模拟演练
考生务必按以下时间参加模拟演练,熟悉考核全流程和考核软件平台,检测设备和环境是否满足考核要求,从而确保考核顺利开展。如模拟演练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及时与教育学部沟通。
招生专业 |
考场名称 |
模拟演练入场时间 |
教育学原理 教育史 |
[博士演练]原理和教育史 |
4月28日13:30 |
课程与教学论 教育管理与政策 |
[博士演练]课程和管理 |
4月28日13:30 |
比较教育学 学前教育学 |
[博士演练]比较和学前 |
4月28日13:30 |
农村教育 |
[博士演练]农村教育 |
4月28日13:30 |
注意:
(1)请考生提前15分钟入场查看面试序号,并按序号耐心等待。
(2)如模拟演练时考生无应答或连线意外中断,测试人员将“暂缓”该考生的模拟演练,并继续进行下一位考生的模拟演练。暂缓的考生须调试设备并耐心等待第二次连线。
(3)模拟演练应急电话:16604317908。应急电话仅限演练当天应对紧急和突发状况时使用,不接受其他咨询。
2.正式考核
(1)候考:面试当天,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考核平台,进入考场,按照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等待面试。
(2)入场:考生接受工作人员邀请进入考核环节、设置双机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测试音视频效果。
A.考核环境查验
考生使用辅机位设备360°展示考试环境。
B.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使用辅机位设备展示桌面物品。要求桌面干净整洁,仅可放置身份证和《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
C.身份审查核验
考生向主机位镜头出示身份证和《报名信息表》。
D.宣读考前承诺
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示,依照模板宣读考前承诺。
考前承诺(模板):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人郑重承诺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录制、保存、泄露、传播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如违反,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线上考核:考核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行线上考核,考核结束,考生离场。
五、考核日程
考核日期:4月29日-30日
详细日程和考场安排另行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六、拟录取名单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录取。
2.考核结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核结果。
3.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写《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录取类别确认书》并按照规定方式上报,具体安排和考核结果一起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5.录取数据检查工作阶段,拟录取考生须配合招生院部和学校的要求补充提交本科和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
6.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并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七、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联系咨询电话:0431-85098033电子信箱:xiaojg074@nen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430电子信箱:liangrh610@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