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单位《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流程公布如下:
一、考核方式、内容、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外语水平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语水平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参加人员见考生名单,符合免考条件的不需参加。
2. 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50分钟。专业素质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 |
考试科目 |
备注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教育学综合 |
主要考核申请人对教育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教育现象、教育实践以及教育时事与热点问题的理解能力。 |
学生发展与教育 |
教育学综合 |
教育领导与管理 |
教育学综合 |
在同一专业内按照申请人的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生人数的1.5倍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名单。
3. 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围绕研究计划考核申请人的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
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二、考核流程
1. 考生反馈
请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见附件1-4)于2023年5月9日12:00 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在线填报《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3年教育博士综合考核考生反馈表》。

2. 考核日程
环节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报到 交验材料 |
5月12日 13:30-14:00 |
田家炳楼318室 (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参加外语水平考核考生) |
交验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考生承诺书(附件5) 第1项交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
田家炳楼322室 (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参加外语水平考核考生) |
5月12日 14:00-16:00 |
田家炳楼318室 (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 |
交验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3.考生承诺书(附件5) 第1-2项交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
田家炳楼322室 (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 |
外语水平考核 (笔试) |
5月12日 14:30-16:30 |
研究生教学楼 第11教室、第12教室 |
参加人员见考生名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报名信息表。 此项考核通过考生名单将于专业素质考核前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 |
专业素质考核 (笔试) |
5月13日 9:00-11:30 |
研究生教学楼 (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 |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报名信息表。 详细安排报到时通知。 |
5月13日 14:00-16:30 |
研究生教学楼 (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 |
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 |
5月14-15日 |
田家炳楼323室备考 (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 |
综合素质考核前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5月14日早8点考生到备考室进行面试日期和顺序抽签。 详细安排报到时通知。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报名信息表。 |
5月14日 |
田家炳楼304室备考 (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 |
5月14-15日 |
田家炳楼204室备考 (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 |
三、考试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b.nenu.edu.cn/)中下载并打印的《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本人凭此表从指定入口(本部校区入口:人民大街西门)进入校园,考生不得驾驶或乘坐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4.《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四、拟录取名单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录取。
2.考核结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核结果。
3.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考核结果公布后2日内,签写《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录取类别确认书》,扫描后发至xiaojg074@nenu.edu.cn。
5.录取数据检查工作阶段,拟录取考生须配合招生学院(部)和学校的要求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并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7.“省推专项”“市推专项”“协同提质”等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单列,综合考核按照本通知执行,根据考生考核情况择优录取。
五、咨询申诉渠道
本单位联系咨询方式:0431-85098033
本单位监督举报方式:0431-85098430,电子邮箱:liangrh610@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