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包括县域、学校和学生三个层面,三者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其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部分由学部柳海民教授牵头,刘学智教授、李广教授、赵岚教授、梁红梅副教授、杨进副教授和数学与统计学院韩继伟教授、文学院徐鹏副教授等共同参与制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整个评价指南研制历时两年,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和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协同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单位联合研发。


课题组成员讨论标准研制
近日,柳海民教授于《中国教育报》发表《新时代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新路向》一文,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充分利用好有利条件,在制约教育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上下手,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供给,有效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三个标准。(图文:郑星媛 审核:秦玉友)
附: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2103/t20210317_520238.html
2021年4月1日《中国教育报》刊发《新时代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新路向》
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21-04/01/content_592352.htm?div=-1